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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复全国人大代表潘保春议案
发布时间:2018-8-8 | 浏览次数:2332 次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广使用“汉字商标”的提案。建议汉字商标应纳入强制标准,把使用汉字作为商标的基本要求。议题一出,引起热议。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潘保春董事长的议案正式回函答复,表示:潘保春董事长提出的“诚实信用原则过于笼统”、“明确商标区别性”等修法建议,非常具有实际意义。
     目前商标法的第四次修改已经启动,计划在2020年底提交修法草案,目前正在努力争取将商标法修改列入第十三届人大的立法计划中。在此次修法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潘保春董事长提出的建议给予更多关注并认真加以研究。

关于产品上使用汉字商标的议案


     潘保春董事长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商场假“洋品牌”甚至超过9成。他建议,汉字商标使用应纳入强制标准,把使用汉字作为商标的基本要求。让消费者能够对一个品牌,看得更清晰、更明白。
     值得提醒的一点是,潘保春董事长不是说强制国产品牌只能起中文商标,而是说必须要有个中文商标。

他认为,商标作为产品的重要标识,是特定产品内在信息的外在化体现。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商标必须遵循内容全面、准确、易懂、标注清晰、牢固等原则。然而,商标在产品上的使用不规范、不易懂等现象十分普遍。

    “有时候走进商场几乎没有一个店名、一个品牌是普通消费者所能认知的,全是各式各样的‘洋品牌’。”潘保春董事长表示,一些国内商家甚至靠取“外国名”,冒充国外品牌,诱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这其实是一种隐形欺骗。

     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显示,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万件,从投诉性质来看,虚假宣传问题占5.87%,假冒问题占2.33%,其主要原因是商标使用的不规范,存在误导消费者、剥夺消费者知情权等情况。


     潘保春董事长认为,如今,产品竞争已然成为国家之间的竞争“武器”,文化的自信更应该通过产品传递下去,在产品商标上使用汉字则是文化自信的具体表现,建议国内市场在产品上应该使用“汉字”商标,以更加清晰、易懂的方式展现各类产品的品牌属性。
     潘保春董事长建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深入研究在商标上使用汉字的必要性、可行性并制定可行性报告和操作细则。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操作细则,报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商标法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在日常商业活动中,积极正面宣传使用汉字商标的文化意义,引导企业主动参与,以文化内涵体现商业价值。
--------选自潘保春董事长两会商标议案